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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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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价改革要这么做:城镇供水“暗补”变“明补”,居民水价不低于成本


  7日,经济导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将改革目前城乡供水水费财政补贴制度,将“暗补”变“明补”;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

  近日山东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大力推进全社会各领域节水,坚决遏制部分领域用水浪费的行为。对重点地区和高耗水行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浪费水现象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积极培育节水市场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山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南水北调局局长刘中会介绍,山东将对长江水、黄河水等外调水科学确定供水价格,各地可结合本区域实际,在条件成熟地方分区域、分行业先行,也可在一个区县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向所有多水源供水区覆盖,到2025年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在改革城镇供水价格方面,首先要改革目前城乡供水水费财政补贴制度,按核定供水水价计征水费,逐步消除交叉补贴,将公共财政对用水户由“暗补”变“明补”,其次是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通过科学合理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取得好的效果。

  通过进一步探索推进水价改革,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刘中会认为,此举可以倒逼节约用水和水生态保护,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他表示,通过全面落实《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实施水权确认、节奖超罚、财政补贴等措施,达到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增产、增效的目的。力争到2025年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刘中会表示,2018年山东省万元GDP用水量27.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3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0.6406;全国万元GDP用水量是66.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是41.3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54。对比可以看出,山东省用水效率主要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跟世界先进水平比,山东还有差距,还存在着产业结构不合理、水生态环境脆弱、农业节水工程体系不完善、高耗水行业占比大、非常规水利用率偏低、节水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全社会节水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表示,下一步,山东省将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建立务实管用的用水定额体系,强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把节水主要指标作为对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来源: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