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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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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张金英: 深入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进的重大国家战略。近年来,三地积极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

  “以天津市为例,我们全面落实《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与京、冀两地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方面不断突破、深入合作,推动建立‘静廊沧’‘通武廊’‘京东黄金走廊’生态环保协同共商机制,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通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张金英说。

  同时,天津市制定发布了首个区域环保统一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推动开展大气、水污染协同治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环境执法联动机制,逐步强化立法、规划、标准、执法、监测、治理协同,不断取得新突破。

  “在三地的共同努力下,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难点问题亟待解决。”张金英表示。

  首先,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海河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渤海的近岸海域水质,在全国区域、流域、海域中仍未达到理想水平。

  “主要原因是资源能源消耗、污染排放总量远远超出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根本在于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缺乏区域统筹,污染‘环城围市’、交互影响明显;上下游水资源分配统筹不够,开发利用强度偏高。此外,秸秆露天焚烧跨界污染、劣质煤跨界销售等问题时有发生。”张金英解释道。

  其次,区域协同亟待深化拓展。区域规划、标准、政策衔接不够,环境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统筹,造成一些污染企业“出省不出圈”,区域治理水平参差不齐,直接影响着区域协同治污的效果。尤其是在水污染排放标准限值、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等方面,三地仍存在一些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三省市生态环境执法权限、执法证据尚不能实现区域“互认”,环境监管仍存壁垒,相关法律保障尚不完善,交叉执法、异地执法推行难度大,执法效率不够高。

  对此,张金英建议,统筹推进区域结构调整,建立重大项目区域会商、联合审查机制,统筹区域重化工行业产能分配、统筹规划项目布局,实现污染影响“区域最优”,统筹分配海河流域上下游水资源,确保稳定的生态基流,逐步提高入海水量。

  同时,张金英建议,深化拓展区域协同机制。建议国家组织开展京津冀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研究,立足“十四五”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促进区域规划有机衔接、标准逐步统一;加快完善区域协同治理政策,统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深化扩展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