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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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生态环境交出亮眼“成绩单”


  6月3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全省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明显改善。

  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升幅居全国第3位、长三角第1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降幅居全国第7位、长三角第2位;国考断面实现劣Ⅴ类清零,长江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创国家考核以来最好水平。

  [环境状况]

  巢湖湖体水质好转水质类别保持稳定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贺泽群介绍,2020年,全省PM2.5和PM10平均浓度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PM10浓度首次达二级标准, PM2.5年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16个设区市重度污染天数累计为38天,同比下降45.7%。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9%,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良好,监测的136条河流、37个湖泊水库共32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76.3%,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点位),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

  其中,“十三五”期间,巢湖湖体水质有所好转,水质类别保持稳定,主要污染指标总磷和总氮浓度分别下降25%和15%。环湖河流总体水质明显好转,由中度污染转为良好,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7.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实现清零,下降31.6个百分点。

  [问题整改]

  办结2130件督察组转办举报投诉件

  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各市合理优化整改方案,健全整改责任链,实施挂图作战,严格对账销号。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44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回头看”反馈的68个具体问题中已有50个完成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重点整改任务基本“清零”。

  贺泽群介绍,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期间,共向我省转办32批3815件群众举报投诉件,涉及环境问题5782个。截至5月底,督察组转办我省的32批3815件举报投诉件,已办结2130件,完成率55.8%,已责令整改1835家,立案处罚338家,罚款1537.3万元,立案侦查10件,行政拘留7人,刑事拘留17人,约谈448人。

  “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的信访件交办,我们注重突出‘严’,即严格督办促整改、严守时限保整改和严实作风真整改。”贺泽群介绍,对于未完成整改的信访件,督促各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一般问题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对于少数确因涉及工程性措施,需要跨年度实施整改的,要求明确年度整改目标,确保整改过程可督办、可考核。

  [监督管理]

  基本建成“数字江淮——生态环境”平台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着力构建智慧监管体系,基本建成“数字江淮——生态环境”平台,持续扩大“三个全覆盖”工作成效,完成2371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开展1332家废水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量值溯源,积极推动自动监测数据应用执法监管。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发放排污许可证1.1万余张。

  “坚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建立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防范化解‘黑天鹅’‘灰犀牛’事件。”贺泽群介绍,通过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2020年全省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257件,罚款约1.67亿元,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对13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工作安排]

  推进环巢湖十大湿地建设等重大工程

  2020年,我省在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成就,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厚植了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聚焦“减污降碳”总要求,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贺泽群介绍,我省将出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三地一区”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确保国家考核目标的顺利完成,消除劣V类水体,推进环巢湖十大湿地建设等重大工程。

  在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共同保护方面,我省将合力构建全方位的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突出加强大气、水、固废危废污染联防联控。对标对表“杭嘉湖”,打造长三角“白菜心”。强化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四大生态廊道、“一地六县”合作区等建设,协同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转换机制。

来源:合肥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