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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污水处理厂2018年度自行监测方案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富锦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关于富锦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等环保文件的要求,根据我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制订了2018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执行。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富锦龙江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富锦污水处理厂;

法人代表:刘松

企业代码:77262342-7

所属行业:污水处理;

地理位置:富锦市工业园区锦园路北段(附位置示意图);

生产周期:8小时(可根据实际来水量和水质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企业自测联系人: 官福才

联系电话:13339445151

是否委托监测机构: 是

委托监测机构名称:黑龙江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二)生产工艺及产排污情况

主要工程组成:粗格栅及一次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生化池、净化间、紫外线消毒渠。

工艺流程(附工艺流程图):

进水→粗格栅→一次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生化池→二次提升泵池→净化间及紫外线消毒渠→反冲洗水池→出水排入松花江。

排放口名称:富锦污水处理厂出水口

自动监测设备名称及位置:

进水COD、氨氮在线监测仪位于进水仪表站房内;出水COD氨氮在线监测仪表位于出水仪表站房内。

二、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

水污染物排放监测

1、监测点位

污水处理厂出水口1个点位(监测点位示意图)。

2、监测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温度、PH值、生化需氧量、总磷、色度、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

3、监测频次

3.1自动监测

COD、氨氮全天连续监测,每两小时一次。

3.2手工监测

总进口、总排口各1个点位的温度、PH值、生化需氧量、总磷、色度、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粪大肠菌群、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委托龙江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下设监测站每月监测1次。

4、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我厂执行的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类标准。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具体排放限值如下:

COD≤50mg/L ,NH3-N≤5(8)mg/L,SS≤10 mg/L,BOD5≤10 mg/L,TN ≤15 mg/L,TP≤0.5 mg/L,6≤pH≤9,粪大肠菌群≤103个/L。

5、监测方法和仪器

采用在线监测分析和手工分析方法相结合,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方法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监测分析。其中出口COD、出口氨氮采用在线监测分析方法,其余项目采用手工分析方法,具体见下表。

序   号

项   目

监测方法

1

COD

在线仪表监测  重铬酸钾法

2

BOD

稀释与接种法

3

氨氮

在线仪表监测  比色法

4

PH值

玻璃电极法

5

SS

重量法

6

TN

手工监测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7

TP

手工监测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8

粪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

9

色度

稀释倍数法

10

动植物油

红外光度法

11

石油类

红外光度法

1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13

温度

温度计法

14

总汞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5

总铬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16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17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18

总镉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9

总铅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采用的监测仪器如下:

序   号

项   目

监测仪器

1

COD

德国E+H公司CSM750-7A1A型在线监测仪

2

BOD

恒温生化培养箱(20℃±1℃)

3

氨氮

采用德国E+H公司CA71AM-C型在线监测仪。

4

PH值

玻璃电极

5

SS

烘箱

6

TN

紫外分光光度计、压力蒸汽消毒器、具塞比色管

7

TP

分光光度计、压力蒸汽消毒器、具塞比色管

8

粪大肠菌群

发酵管

9

色度

具塞比色管

10

动植物油

红外分光光度计、分液漏斗、容量瓶

11

石油类

红外分光光度计、分液漏斗、容量瓶

1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分光光度计

13

温度

温度计

14

总汞

分光光度计

15

总铬

分光光度计

16

六价铬

分光光度计

17

总砷

分光光度计、砷化氢发生装置

18

总镉

分光光度计

19

总铅

分光光度计

(二)厂界噪声监测

1、监测点位

在法定东、南、西、北厂界外各方向分别设置,共设4个监测点(见监测点位示意图)。

2、监测指标

昼、夜等效声级

3、监测频次

委托龙江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下设监测站,每季度监测1次。

4、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时段

厂界外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  间

夜  间

1

55

45

5、监测方法和仪器

监测方法:《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测量方法。

仪器:多功能噪声仪。

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一)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进行。

(二)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采样人员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同时,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环保部颁布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持证上岗。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严格执行监测方案。认真如实填写各项自行监测记录及校验记录并妥善保存记录台帐,包括采样记录、样品保存、分析测试记录、监测报告等。

四、 自行监测结果公布

(一)对外公布方式:佳木斯市环保公众网、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二)公布内容: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三)公布时限:

1、自动监测结果

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2小时均值)。

2、手工监测结果

手工监测结果应于每次监测完的次日公布。

3、年度报告

每年1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附图:地理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