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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环保设施要定期向公众开放


  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定期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

  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要求,对公众开放的环保设施包括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四类,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四类设施开放城市的比例要分别达到30%、70%、100%。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既拓展了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又增进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激发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可以有效消除公众疑虑,降低邻避效应带来的环境社会风险。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