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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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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力保明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达标


  8日,记者从长春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春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断面达标为底线,倒逼整改措施和工程建设任务,到明年,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提升收集处理能力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

  今年年底前,重点完成伊通河、饮马河、卡岔河流域内9座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出水稳定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劣五类水体所在流域内重点建制镇、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乡镇,今年年底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明年年底前,乡镇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

  长春市城区重点推进5座污水处理厂建设,乡镇重点推进20座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强化城镇污水收集,全面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和处理,沿河沿湖所截污水要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达标排放。

  加快伊通河、饮马河、卡岔河流域城镇配套管网建设,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尾水深度处理。在榆树富田污水处理厂等有条件地区建设尾水湿地工程。

  削减合流溢流污染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城镇新建区管网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制,推进老旧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今年完成伊通河流域续建9座合流制溢流调蓄池及新建4座合流制溢流调蓄池工程;年底前完成伊通河、饮马河、卡岔河流域沿岸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冬春两季,集中清理河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病死畜禽、畜禽粪便等,完成河道乱占、乱采、乱建、乱堆整治。

  加大改造监管力度 控制工业污染排放

  严控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工业用水不得批准新增取用水资源。 严格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对玉米深加工、化工、纺织印染、屠宰、钢铁、啤酒制造、制浆造纸等污染负荷大的行业,加大清洁化改造力度。对存在严重涉水环境问题的“散、乱、污”企业,依法限期整改或予以关停。严格工业集聚区污染监管,对超标和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等排放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高盐废水的工业企业,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今年年底前,省级以下工业集聚区全部按要求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建设任务。

  治理农业农村污染 促水环境质量改善

  劣五类水体所在区域,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农药化肥施用量负增长。加快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处置体系,到明年年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确保沿河乡镇、村屯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工作。着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严格保护水域空间 修复河湖生态系统

  禁止违法乱占河湖岸线水域空间,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要在今年年底前退出。修复河道生态系统,在饮马河、伊通河、卡岔河等河流划定河道管理和生态保护带范围,建设河坝绿植带,采用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在污染较重河流沿线建设人工湿地。

  严格水资源管理 实现水循环利用

  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以水环境质量改善倒逼排污行为的规范管理。保证生态用水需求,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保证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饮马河、伊通河基本生态用水,切实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抓好节水工作,新建工业区、开发区的供水、排水、再生水管网统一规划和建设。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长春市到明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严肃监督考核问责 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开展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市级专项督察,对运行不稳定、超标排放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行“驻厂式”监察。对逾期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改造任务的、水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行政区,实行区域限批。严肃考核问责,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对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地区,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通报、追责、问责。

  来源:长春晚报